珍妮是阿甘第一個朋友,第一個願意接納他的朋友,也是第一道突破生命的動力。
從第一次講話開始,阿甘一直回饋著珍妮,即使是用最笨拙的方式。讀書玩耍,阿甘也有他自己的一套童年方式,回饋著珍妮,直到珍妮長大。一段不對稱的愛情起起伏伏,終究還是平息了下來。
「Run! Forrest! Run!」這句話啟動了阿甘,多年後,阿甘說跑步是珍妮教他的。其實跑步是本能,珍妮一直想逃,她教阿甘的其實是「逃」,阿甘卻學會了「飛逃」,而且他說:現在即使我告訴你,你也不會相信我,但我真的能夠跑得像風一樣快。從那天開始,不論我走到哪兒,我都在跑!(原文:Now you wouldn't believe me if I told you, but I could run like the wind blows. From that day on, if I was ever going somewhere, I was running!)
阿甘的跑(Run)是一種「運轉」,現在看來有點兒像「核融合引擎」,一旦運轉就停不下來了。但他成為大老闆之後,他的運轉卻依然沒有流程(without Run down),沒有目標的跑,誰相信?一群跟隨者逐漸匯集,逐漸被阿甘啟發,但是盲從的人也越來越多,阿甘終究有一天會累的,這些人有能力自己跑,卻必須跟隨阿甘,因為他們相信阿甘,卻不相信自己。
一直以來,羽毛象徵著珍妮,就例如球鞋象徵阿甘。一隻羽毛必須乘風飛翔,沒有風勢何其可憐,珍妮祈禱上帝希望成為一隻鳥,這樣才可以靠自己的力量飛翔。珍妮的夢想就像一隻羽毛,沒有力量與環境對抗,就算是夢想「歌唱」,也只能在牛肉場「脫唱」。然而阿甘不介意,好聽的歌聲有如天使一般,始終存在阿甘的心中。只是珍妮不斷去尋找著無形的風,希望御風而上,但這隻羽毛終究落在阿甘的腳邊,讓阿甘收藏在他的童話書裡的一片藍天,收藏在阿甘的行李箱裡,一個珍藏回憶的行李箱。
珍妮珍貴的夢想,一直是阿甘所守護著的,只要珍妮有點委屈他就出手,因為珍妮的夢想就是阿甘的夢想,阿甘不斷地跑,從逃跑變成了追逐,追逐尋找著珍妮,他的真愛。阿甘只知道「性」是珍妮的傷痛,因為珍妮的父親家暴她們,所以阿甘總是因此而動手打人,甚至自己擔心害怕於此(障礙?),讓珍妮認為他不懂愛。
阿甘第一次告訴了珍妮愛他,但珍妮說他不懂愛。經過了長久的波折,阿甘再次說:I am stupid, but I know what love is. 於是,那一天他們在一起了。珍妮一直以為阿甘不懂愛,她一直去追尋著愛,最後,他在阿甘這裡得到,原來愛是這麼樸實及真誠。
珍妮留下了一個「小弗勒司阿甘」,讓阿甘繼續守護,看得出珍妮一直珍惜守候並且教育著他,培養了聰明及高智商,直到她再也無法堅持(癌症),於是將這個「希望」轉交給阿甘,讓阿甘繼續「靈性智商」的後續培養。阿甘對小阿甘的守護,正是一股美好的風勢,將珍妮帶向天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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